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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6-4 15:49:54 |只看该作者 |倒序浏览
知识付费平台常常祭出版权这块大旗,将收费行为合理化。

然而,其中一些产品,并不是创作者一开始就想收费,而是平台本身需要这类产品,邀请创作者入驻,从而获得版权,进而收费或引导办理会员。

知识天生具有公益性。任何作品都是在继承前人智慧和文化遗产的基础上,注入作者自身想法完成创作的。知识文化属于全人类,公众是这些知识的共同拥有者。正因如此,法律也规定了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范畴。出于个人学习、研究或欣赏时,可免费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。

美国《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》规定:未经允许在网上下载音乐、电影、游戏、软件等为非法;粘贴或下载受保护的资料,都要付费。换言之,下载需要付费,但浏览试听可不用,从而破解区分个人学习和商业使用的难题。

英国作为世界上第一个颁布版权法的国家,对版权合理使用的情况规定较严,但也允许“为科研或个人学习目的”使用文字、音乐、绘画或雕塑等艺术品。

而在国内,版权仍然缺乏规范管理。虽然个人学习也属于版权合理使用范围,但个人使用与商业使用、学习和娱乐难以界定区分。如若强制要求无偿提供内容,反倒容易侵犯创作者权利。

在互联网语境下,版权的合理使用范围也有争议。对凝聚了创造者心力的内容而言,适当收取费用也无可厚非。而这,恰恰说明了知识和内容的差异。版权的合理使用,也并不代表不尊重创作者权益,而是在付费外,探索其他变现途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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